成都市交管局消息,为了充分发挥公交专用车道的作用,保障单位交通车的安全与畅通,自11月28日起,允许持《交通车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载有乘客的车辆在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
根据成都市交管局发布的《通告》规定,和制式校车一样,在公交专用道行驶的交通车,需要办理《交通车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办理《通行证》须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必须是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的单位职工交通班车,车籍在本市行政区域。二是汽油载客车辆必须达到“国Ⅰ”排放标准,柴油载客车辆必须达到“国Ⅲ”排放标准。三是所有办理《通行证》的交通车所属单位,必须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通行证》自办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审核、办理地点在成都市交管局科规处。”民警介绍,持有《通行证》的交通车在公交车道上行驶时,车上必须载有乘客。
“这是成都地区首次允许公交车和制式校车外的社会车辆在公交专用道上行驶。”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允许单位、企业的交通班车使用公交专用道,是一项缓堵保畅的具体措施。“交通车使用公交车专用道的规定,没有改变总体参与交通的人数,但一辆交通车至少可搭载20名乘客,而且允许使用公交车道后出行速度更快,会有更多市民不开私家车,而转为乘坐更节省时间的交通车。”该负责人说,车流量减少了,道路就会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