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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省重点物流项目工作会在蓉召开
来源:省物流办 发布时间:2012-01-1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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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2012年全省重点物流项目工作会”在成都召开,各市(州)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各扩权试点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省(市)物流管理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2011年全省推进物流业发展工作情况及2012年工作设想,提出了2012年全省重点物流项目建设工作思路,就省财政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和财政资金绩效分配管理办法进行了深入解读。省政府副秘书长、物流办主任李家国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家国同志提出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抓好重点物流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各级各部门要理解物流业的基础和先导地位,认识到其对服务和支撑其他产业的调整与发展的重要性,要站在支撑和保障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抓好重点物流项目工作的认识。要树立抓好重点物流项目是率先突破发展的观念,增强对重点物流项目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的认识,把实施重点物流项目作为本地区率先突破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以项目为支撑,以项目为抓手,以项目为引领,以项目为推动,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要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把发展的任务建立在具体的项目上,形成一种敢做项目、会做项目、能做项目、做大项目的发展意识、责任意识与工作能力。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重点物流项目确定的原则,提前谋化项目,抓好项目筛选、推荐工作,今年力争通过1-2个重点项目建设带动本地区物流发展水平进入新的阶段。

二是要认真抓好重点物流项目的谋划工作。省政府支持的重点物流项目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开展:一是能够迅速提高现有物流设施承载能力的项目,包括物流通道建设、物流枢纽建设、物流运输组织优化、物流市场资源整合和物流市场主体培育等内容;二是能够迅速提高物流现代化水平的项目,包括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物流设施设备和服务标准化建设、物流服务网络建设、物流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等内容;三是单一地区和部门难以推动、需要整合各类资源进行推进物流项目,如发展多式联运及其转运设施建设等。各级各部门在谋划项目工作中,既要根据本地区主导优势产业,结合本地区物流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谋划项目,更重要的是要根据《西部物流中心建设规划》,按照立足本地、面向周边、辐射全川、走向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思路进行项目谋划,做到定位准确,科学性和前瞻性兼备。

三是要抓好重点物流项目申报、筛选和确定工作。各市(州)和扩权试点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重点项目确定的标准、筛选的范围、确定的方法及程序和省政府物流办拟定的工作进度,组织好本地区重点物流项目的宣传引导、项目筛选和审查推荐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民航西南管理局、成都铁路局、成都市政府等单位做好航空和铁路物流通道、物流枢纽项目的申报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在充分征求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和我省大型制造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项目,重点是制造业物流主辅分离项目的申报工作;交通运输厅要在充分听取运输企业、货代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交通物流发展实际,做好公路和内河航运物流通道项目、物流场站改(扩)建项目、物流装备更新改造、物流新技术推广应用、运输组织形式创新等项目的申报工作;商务厅要在充分征求各级商务部门和我省大型商贸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做好物流市场主体培育、特别是商贸业与物流业联动项目、第三方物流发展项目和城市配送项目的申报工作;口岸联检单位要围绕“如何提高通关效率”,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省政府物流办要认真履行推进重点物流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职责,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和专家做好项目筛选、考察和评审工作,确保项目质量。

四是要切实加强对重点物流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着力打造重大项目建设的优质环境,省政府确定的重点物流项目是全局性、战略性、支撑性、引领性、示范性项目,各级各部门更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整合资源、集聚要素,积极主动地给予支持和配合。同时要强化督查考核,重点项目业主单位要按月向省政府物流办上报项目推进工作信息,各级物流主管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物流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按季向省政府物流办上报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情况。省政府物流办要适时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全省重点物流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进度缓慢、管理疏漏以及工程建设中存在质量、安全等问题的项目,督促有关单位分析原因,找出症结,限期解决。

最后要加强财政引导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项目业主必须高度重视财政引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发挥资金效益。省政府物流办、财政厅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制订重点物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根据重点项目确定情况,做好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省政府物流办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全省重点物流项目绩效考核办法,按季度对项目建设进行绩效考核。对未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行为,造成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甚至损失浪费的,要及时收回项目资金;对项目建设进度迟缓或年度无法完成的项目要及时调整或取消,集中资金用于其它重点物流项目;对项目建设推进快的市(州)政府和项目业主要通报表扬,推广经验;对提前建成、验收合格的项目要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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