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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海事四项措施保障停航封渡期间的水上安全
来源:厅航务局 发布时间:2013-07-24 浏览数: 标签: 泸州 海事 措施

  为确保近期暴雨天气及洪水消退期水上交通安全,泸州海事按照省、市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要求,于7月15日-25日对全市境内的所有客渡运船舶实施停航封渡。同时采取四项措施保障停航封渡期间水上交通安全。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现场检查、巡查的时机,向两岸群众大力宣传客渡船停运的必要性,热心解疑群众答惑,并在个别客流量大的渡口开展集中宣传,消除群众抵触情绪。

 

  二是严打非客船非法违法载客行为,联合涉水部门和各乡镇船管站对辖区的所有客运渡口,采取错时错位、交叉检查、暗查夜查等方式,严厉查处自用船、小型运输船、渔船、“三无”船非法载客过河行为,对渔船非法载客行为及时移送渔政管理机构,坚决遏制非法违法渡运现象的发生。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查处一艘消除一艘。

 

  三是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应急值守到位,落实好抢险船只、救援人员和物资,随时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四是加强汛情水情的信息传递,及时通报相关涉水人员,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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