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云南省航务管理局获悉,近日云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以进一步加快云南省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建设步伐。
在实施意见中,省政府提出了加快全省内河水运发展的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省通航里程增加30%以上,达4000公里,其中,四级航道里程达240公里,五级航道里程达960公里;全省港口泊位达220个;全省运输船舶平均吨位比2010年提高50%,运输船舶标准化率提升至30%以上;构建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提高水路运输效率和节能减排能力,提升水运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提出了加快全省内河水运发展的七项基本内容:加快出省出境航道建设,促进区域交流合作;深化航道管养体制改革,加强航道管理养护;加快港口码头建设,发挥港口的水陆运输枢纽作用;加强水运安全监管,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水运市场监管,规范水运市场秩序;开发库湖区航运,完善区域交通;加强航电协调,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快内河水运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行业发展规划中,努力推动云南内河水运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