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物流新闻 >  国内物流新闻
丹山市再添13户国家试点物流企业
来源:舟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2-08-20 浏览数: 标签: 丹山市,再添,13户,国家,试点,物流企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布了经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的第八批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丹山市有13户企业榜上有名,这些企业从8月1日起已经可以享受试点物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纳入国家试点能给物流企业带来哪些好处?据市财政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试点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也就是说,试点物流企业如果将运输业务外包,是以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外包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营业税,而没纳入试点之前,则是将全部收入作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外包的运输业务部分不用再重复交税,税负因此减轻。

记者从丹山市几家去年纳入第七批试点的物流企业了解到,享受试点税收政策一年,节约税金相当可观的。例如,一家物流企业年运输收入5000万元,假设年分包额为1000万元,在纳入试点物流企业之前,应交营业税150万元,纳入试点物流企业后,按差额交营业税为120万元,节约税金30万元,占分包成本的3%。

据了解,获批国家试点物流企业需要同时满足四项条件:符合物流企业定义,兼具运输业务和仓储业务;具有自开票纳税人资格;没有不良纳税记录;上年度纳税额在规定数额以上。申报第七批试点物流企业要求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而第八批则将这一标准降低为50万元,放宽了试点物流企业申请条件。

目前,加上第七批认定的8户试点物流企业,全市共有21户列入国家试点的物流企业。其中,3户主要从事陆上物流、18户主要从事海上物流。

分享到:
上一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2012年1-7月物流运行形势分析 下一篇:广州白云区力推物流业转型升级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