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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出台促进物流货运企业健康发展扶持政策
来源:浙江物流网 发布时间:2013-10-10 浏览数:

  近日,江山市政府出台鼓励支持物流货运企业健康发展扶持政策,并以下发意见抄告单的形式推进加快贯彻执行步伐。

 

  浙江省交通运输业“营改增”以来,物流业3%的营业税改11%的增值税后,给江山市物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带来了直接现实的变化。为引导企业积极应对“营改增”的税制变革,促进物流货运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江山市政府于日前出台扶持政策,今年起在三年内,对规模以上货物运输企业新购置车辆按购置额一次性给予2%的购车补助、新能源车型给予3%的补助;对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重点物流企业,缴纳的税费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返还50%的补助,由交通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通过实际行动支持并扶持物流企业做强做大。

 

  据该市物流规模以上企业同岳物流公司负责人表示,“营改增”实施以来,截至8月底,同岳物流产值近3000万元,同比下降约50%,直接造成企业上交利税的减少,降低了受发展扶持的可能性。“市里扶持政策的出台,给了我们物流企业实实在在看得见的支持,降低了我们的成本,也树立了企业在物流业做强做大的信心。”江山市同岳物流公司张总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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