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石家庄市运管部门获悉,年底前,石家庄市营运“黄标车”将全部被淘汰。据悉,2000年6月30日前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的汽油营运车辆和2007年12月31日前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的柴油营运车辆,均属于淘汰范畴。
运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营运黄标车淘汰的具体要求为:凡未参加2013年度车辆审验的营运黄标车,一律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并责成办理报废手续。
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督促运输企业和营运车主淘汰黄标车,不再对营运黄标车办理道路运输证过户、年审等手续,按要求和计划收回已发放的营运黄标车《道路运输证》。
此外,各专业运输业户应签订淘汰营运黄标车承诺书,按照计划淘汰营运黄标车,凡不能按时完成计划进度的,停止办理新增车辆业务。市县两级运管机构应加大对市场的稽查力度,对持未年审的无效道路运输证或无证营运的黄标车进行重点查扣,一律按无证经营高限处罚,若自愿报废的可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