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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长江航运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
来源:中国水运网 发布时间:2016-01-13 浏览数: 标签: 交通运输部 港口转型 长江航运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长江航运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提升航道通过能力、推进港口转型升级、加快调整航运结构、加强航运安全管理、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以及形成航运发展合理等七个方面,部署了“十三五”乃至更长一个时期推进长江航运科学发展的主要工作,提出建成平安、畅通、高效、绿色的现代长江航运体系,有力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

 

  在提升航道通过能力方面,《意见》提出,要修编《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干线航道标准尺度,实现长江干线航道高标准贯通;积极推进支线航道整治和梯级渠化,加快推进支线与干线航道紧密联通,推进支线高等级航道建设;加快航道养护配套设施设备建设,探索市场化航道养护能力和技术水平,基本建成长江水系1.14万公里高等级航道。

 

  在推进港口转型升级方面,《意见》提出,开展区域港口一体化改革试点,推进港口专业化和集约化发展,加强港口资源整合;鼓励大型港行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为纽带,推进跨区域兼并、重组或联盟合作,加强港口间分工协作和运营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形成上、中、下游港口良性互动发展新格局;加强港区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发挥港口对城市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在航运结构调整方面,《意见》提出,要继续实施船型标准化,完善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动态调整机制,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市场,实现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率达85%以上;推动航运企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航运企业兼并重组,促进港行企业与铁路、公路、航空运输企业深化合作,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要建设专业化船员队伍,加快航运中心建设,推进“互联网+航运”发展。

 

  在加强安全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坚持“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推进实施“平安长江”工程,夯实安全基础,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积极构建政府、企业、共治的格局,完善应急救助体系,提升长江航运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在推进绿色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推进实施“美丽长江”工程,实施严格的长江水系船舶排放控制,全面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强化节能技术和清洁能源;推进生态航道建设,提高疏浚施工、吹填水平,促进航道维护和航道工程疏浚土综合有益利用。

 

  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要推进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长江航道局逐步实现政事企分开、长江海事局政事分开,理顺长江通信和长江引航管理体制;推动建立长江经济带交通运输发展部省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整合航道、海事、通信等执法职能,建立长江航运综合执法体制;发挥长江航务管理局的统筹作用,加强党的建设。

 

  在形成发展合力方面,《意见》提出,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航运市场;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确保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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