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福州海关的消息称,8月1日开始,有关部门将实施“分类查验”和“查验分流”两大新举措,以便提高口岸的通关效率。
据介绍,分类查验指的是对于经营单位为AA类且申报单位为B类(含B类)以上企业的进出口货物,除特殊情况外,有关部门将实施较低比例的随机抽查。“抽查中如果发现AA类企业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曾被立案调查的,该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就要接受连续查验。”
工作人员表示,AA类企业的后续监管主要通过稽查、核查等方式实施。另一个新举措“查验分流”,则是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在口岸实施查验,对需要查验的货物,均由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管海关在区内实施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