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下午,江苏监管局召集南京禄口机场、东航江苏公司、邮政航南京分公司、南京国家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专题研讨航空货运相关工作。
会议一是对《华东地区航空货邮收运与仓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进行了讨论,提出多项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二是江苏监管局就锂电池航空运输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要求各单位依照专项治理方案,按时完成6月份的自查自纠工作;三是研讨了目前航空货运代理市场混乱、代理人违规操作现象突出、“收寄验视”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承运人或地面操作代理人的收货检查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江苏监管局针对航空货运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第一,提高认识,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航空货邮运输各个安全环节;第二,进一步规范工程流程,强化航空货邮收运岗位职责,完善货邮品名申报管理制度,落实货运代理人的安全责任;第三,与中航协及其分支机构建立信息通报和联络机制,加大对违规货运代理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第四,在《华东地区航空货邮收到与仓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正式下发后,要及时组织学习,完善操作手册,严格按照《细则》要求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