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7月5日零时起,唐山机场执飞各航线下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具体为唐山至广州、上海、昆明航线(800公里以上航线),由原来130元下调至100元。机票价格为票面金额加100元燃油附加费和50元民航发展基金。唐山至石家庄航线(800公里以下航线),由原来70元下调至50元。
按照规定,7月5日前销售的机票,将仍按原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7月5日零时(以出票日期为准)起销售的客票,一律按新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正常票价50%购票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800公里(含)以下航段,调整为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调整为50元。此外,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