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近日援引央行文件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于7月初下发文件正式同意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将铁路债归入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报道称,央行在公告中称,“同意将中国铁路总公司新发行和继承原以铁道部名义发行的各类债券融资工具统一归入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有关数据调整上溯至2013年1月1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今年5月在发布的4月统计数据时,已将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企业债在内的存量铁道债券划归到“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以反映铁道部改组涉及铁道债券发行主体变更的情况。
在今年这轮铁路系统改革中,铁道部的企业职责由新成立的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新公司将继续享有国家对原铁道部的各种扶持措施。同时,铁路建设债券仍为政府支持债券。
央行副行长刘士余曾于3月份明确表示,国家对铁道部原贷款或债券等各项支持措施和支持政策不变,所以说商业银行对铁路总公司的贷款,各类机构投资者持有的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债券不会因为铁道部的改革而改变信用状况。
此前“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特指汇金债。
报道还援引消息人士透露,今年第一期铁路建设债券将于下周启动发行,规模为200亿元,期限10年。国家发改委今年已核准2013年铁路建设债券额度为15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