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物流新闻 >  国际物流新闻
欧盟新《消费者权益指令》出台 保护网购消费者退货权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发布时间:2014-06-10 浏览数: 标签: 消费者 权益指令 退货

  随着近期欧盟在电子商务退货领域新规的出台及实施,对于欧盟各国邮政及包裹运营商来说,退货服务将比以往更加得到重视。

 

  自2014年6月13日开始,新的《消费者权益指令》将在欧盟范围内实施,其中涉及到消费者在电子商务领域的退货权益。

 

  根据新规,消费者如果决定取消订单,其应在自收货之日起的14日内将货物退回,而新规出台前这一时限仅为7天。相应地,零售商则应在订单取消后的14日内为消费者退款,所退款项应包含为订单支出的任何运输费用。

 

  欧盟《消费者权益指令》的退货新规还适用于其他形式的远程销售,如电话销售和邮购。但是该法规不适用于订票、酒店预订、食品及饮料供应的退货服务。此外,诸如个人出售的商品或紧急修理、维护服务等也不受该法规的保护。

 

  根据规定,远程零售商需在货物售出前就明码标识所出售货物的成本,包括所有额外费用。如果消费者没有以适当形式被告知其应享有的退货权力,那么消费者在一年内都可以取消订货。如果卖家想要消费者承担退货运费,而没有清晰告知消费者应享有的权益时,根据法规,零售商将承担退货费用。

分享到:
上一篇:安富利联合DHL共同打造全球电子元件物流解决方案 下一篇:Hermes将推出服务中小企业新业务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