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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尘埃落定并不代表风平浪静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2-08-07 浏览数: 标签: 公路,运输

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

实际落实天数高于预期

关于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市场讨论由来已久,事实上山东、河北、内蒙古、山西等省份已经在春节期间实施了部分时段的免费政策。本次国务院颁布的《通知》已经明确表明免费时间包括四个法定节假日及连休日,我们计算全年共计20天,超出了此前市场预期的10天。

免征路段涵盖范围广:《通知》明确了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但是机场高速是否免征由个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决定。这也就表明几乎全部的上市公司运营道路均属于免费范围,实际影响较为广泛。

细则落实时间尚不确定:根据我们从上市公司的了解,目前主要的公路上市公司还没有接到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实施细则,具体开始时间是今年国庆节还是明年春节目前尚不确定。但是各家公司均表示,最晚明年春节这项政策都将开始实施。

实际影响存在区域性差异:首先,免征范围仅针对7座以下小客车,因此客车比例高的路段收到的影响相对严重。其次,东部地区影响大于中西部地区;由于东南沿海地区路网、城镇密集,居民生活水平和乘用车保有量相对较高,节假日短途出行车流量大。免征通行费之后,必将诱使更多的居民在节假日出行旅游,因此免征天数内的实际车流量增长幅度高于中西部地区。

盈利影响

根据可得数据静态测算,该政策对于主要公路上市公司(宁沪高速600177.SH/177.HK、越秀交通1052.HK、浙江沪杭甬576.HK、深高速600548.SH/548.HK)的年化盈利影响约在3%-6%之间;而短期看2012年,如果国庆节就开始施行,那么对于全年的盈利影响应在1%-3%之间。由于没有实施细则和实际节假日小客车车流量等数据参考,我们在计算中主要假设了城镇周边路段节假日车流量较2011年10月份日均车流量上涨20%,其他路段上涨10%,同时也忽略了成本变动。但是实际执行中,节假日车流量增长幅度、是否会有政府补贴、成本界定等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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