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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核实就找人送货人车货一同蒸发
来源:常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2-03-08 浏览数: 标签: 送货 人车货

随着物流业的竞争激烈,不少物流公司为降低成本不安排随车押运人员,且对货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也疏于核对,导致诈骗货物、货款的案件时有发生。昨天,记者从西林派出所获悉,中天凤凰物流城日前又发生类似案件。

日前,西林派出所接到陈某报警,说自己有一批从常州运到安徽常丰县的货物连同驾驶员一起“人间蒸发”了,货物为30台柴油发动机,价值五六万元。

报警人陈某在中天凤凰物流城内一家物流公司上班,日前他招聘了一名司机,吴某上门应聘时,他只粗粗检查了一下对方的驾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然后就签合同让对方把货拉走,没想到人、车、货就这样消失了。

“驾驶证复印件一看就是假的,连身份证号都是乱编的。”西林派出所民警高超一眼便判别。无独有偶,西林所这几天又接到类似报案,同样也是急于送货,没有看到车辆就把货物地点告诉了骗子,“货主与驾驶员签定合同后,都没有见过驾驶员使用的车辆。没有掌握嫌犯的任何信息,就轻易相信了。”

警方提醒,货主应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严格审查承运方的身份证、驾驶证与其本人是否相符,同时对运输车辆也要审查,特别是发动机号、车牌号等与行驶证是否一致,如有疑问,可以到公安机关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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