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四川省商务厅印发《四川省2012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称,对承办企业为配套“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改造的区域性日用品物流配送中心,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不含土地)的50%,补助上限不超过400万元;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建设的农家店(便民店)按6000元/店的标准给予补助;民族地区、扶贫地区为配套“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改造的县域日用品物流配送中心,按6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不含土地)的50%;乡镇商贸中心项目建设,给予30万元的资金补助,资金补助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不含土地)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