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物流通道 >  快递
安徽蚌埠局联合市公安部门出台文件保障快递车辆便捷通行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3-06-03 浏览数: 标签: 安徽蚌埠局 市公安部门 快递车辆

  近日,安徽蚌埠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台了《蚌埠市快递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对保障快递运输车辆通行作出了细化规定。

 

  《办法》明确,市邮政管理局是快递运输车辆的管理主体,交警支队负责快递运输车辆绿色通行证的核办和路面管理。在审核程序上,快递企业应按照申请条件向市邮政管理局提出办理快递车辆绿色通行证申请。市邮政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市交警部门作出核办意见,再交由市邮政管理局下发快递企业。市邮政管理局将根据快递企业规模、网点数量、服务水平和道路交通资源状况,对快递车辆绿色通行证实行总量控制。

 

  《办法》规定,对获取快递车辆绿色通行证、从事快递运输的12座以下客车,公安交警部门不以客车运货等原因进行处罚,并对确需在市区禁行路段通行、禁停地段停车的快递车辆允许其通行、停靠。

分享到:
上一篇:江西局召开省快递市场专项整治和快递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督导会 下一篇:曝EMS涉足跨境电商物流 应对四大挑战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