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中卫市邮政管理局与市相关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成立市邮路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通知明确了市邮路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是组织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对邮路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二是督查全市邮路寄递物品安全工作情况;三是在相关企业设置专门场所,定期开展邮路寄递物品安全检查和处置工作。
通知同时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所属相关业务科室提出了三项工作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决策和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全市邮路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责任,切实履行好职责;二是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配合、各司其职、细化措施,确保全市寄递渠道的安全畅通;三是要严格保守工作秘密,遵守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