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邮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快递企业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要求,日前,徐州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等四部门出台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快递企业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的通知》,切实解决快递企业车辆收取、派送快件时的通行、停靠和作业问题。
《通知》规定,快递企业运输车辆应经邮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喷涂统一标识,取得江苏省快递服务机动车辆统一标识编号证;12座以下客车不以客车载货为由进行处罚;快递运输车辆可以申领禁行区通行证,在禁行或禁停路段临时停车装卸快件;发生轻微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后,及时放行;快递企业应自觉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邮政管理、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应加强对喷涂统一标识车辆的监督检查。
徐州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多方支持,推动更多优惠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