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新余市邮政管理局的大力推动下,近日,新余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提高认识,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切实将信报箱工程纳入公用设施建设监管范畴。
《意见》对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自2013年6月1日起,住宅楼房建设项目规划申报时,要纳入信报箱等邮政通信设施内容,按要求设置信报箱(群、间、亭)或结合物业管理设置信报箱。二是在6月1日前,通过审批或正在建设的住宅楼房,只要尚未竣工验收,要根据进度切入各环节,增加信报箱建设内容。三是已建好但没有安装信报箱的楼房,由邮政企业会同产权人和物业部门,多渠道逐步完善。四是信报箱建设须符合国家标准,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时必须将邮政信报箱建设纳入审查内容,各质量监督部门要将信报箱设施纳入施工监管范围,做到严格把关,依法监管。
《意见》同时对城市住宅楼信报箱管理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将信报箱等邮政通信设施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范畴,对其进行常态管理。二是产权人和物业部门应共同加强信报箱管理,产权人负责信报箱的维护更换,保障居民权益。三是信报箱安装在住宅楼房各单元防盗门以内的,产权人务必按标准重新迁移,便于插箱投递。四是邮政企业应做好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信报箱资料台账。
《意见》强调,在安装信报箱的各种形式中,结合小区物业管理设置信报箱的,可在物业管理场所增加接收邮件、快件功能,方便居民接收快递,保障快递消费者权益,提高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