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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企业旺季不得擅自停收停投 涨价必须提前公示
来源:楚天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3-08-18 浏览数: 标签: 旺季 涨价 公示   日前,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业务旺季服务保障工作指南》,要求快递企业在旺季不得擅自停收或停投快件,如上调资费需向社会提前公示。

 

  按《指南》要求,在春节前30日以及其他重要节日前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促销期间、其他特殊情况形成的快递业务高峰期,快递企业在业务城市应持续提供服务。快递企业对于因成本增加上调资费、或为提供法定节假日快递增值服务而另行收费时,应提前向用户说明,并向社会公示。

 

  武汉几家快递企业称,《指南》的要求大多数都能达到,但部分环节还有待改进。武汉某快递企业负责人还称,现在快递市场竞争激烈,快递企业一般不敢随意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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