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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局积极推动 快递车辆通行作业获三项便利政策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3-08-30 浏览数: 标签: 广东 中山局 快递车辆 通行作业 三项便

  为保障快递企业运输车辆便捷通行,日前,广东中山市邮政管理局与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出台文件,规范城市快递车辆进城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快递车辆获得三项便捷通行政策。

 

  一是允许经市邮政管理部门审核,喷涂快递企业专用标志的12座(含)以下载客汽车,在城市区域装载快件,不以客运机动车违反载货为由查处。

 

    二是快递企业运输快件的机动车喷涂企业的专用标志、客服电话和标志颜色,不需到工商部门办理户外广告登记,持法定证明、凭证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三是对经邮政管理部门审核、喷有快递企业专用标志的12座(含)以下载客汽车运输快件,确需通过禁行路线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确需在禁止停车地段停车的,驾驶人在开启危险警示灯后,在距离车辆50米范围以内作业并保证可听到执勤交警鸣笛通知作出及时反应的前提下,可以临时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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