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沈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高票通过了《沈阳市邮政管理条例》。
会议指出,《条例》是一部民生性的法规。《条例》的通过将进一步强化对全市邮政普遍服务的支持,规范邮政市场秩序,加强对快递市场的监督与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邮政业健康发展。其中,《条例》特别对老旧居民楼信报箱的补建、维护、费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会议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要会同专业委员会和市邮政管理局,采取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方式,对《条例》进行宣传,扩大《条例》的受众群体,使百姓充分了解《条例》内容,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会后,《条例》将上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经批准后正式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