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物流通道 >  快递
安徽滁州市多部门联合发文保障快递运输车辆便捷通行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3-09-05 浏览数: 标签: 安徽滁州市 快递运输车辆 便捷通行

  近日,安徽滁州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滁州市快递车辆通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规定,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将其从事快件收投的汽车、驾驶人员登记造册,经市邮政管理局确认后,报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对按要求喷涂快递标志的运输车辆,且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书面向市邮政管理局提出异议的,由市邮政管理局制发快递车辆专用证。

 

  《通知》还明确了快递车辆“绿色通行”的三项政策:一是对有快递车辆绿色通行证从事快递运输或在城市区域装载运输快件的车辆,不以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等原因进行查处。二是确需通过禁限路段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确需在禁停地段停车的,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可以临时停车。三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已备案的快递车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后及时放行;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确需暂扣车辆的,经检验鉴定后,及时放行车辆。

 

  《通知》的出台将有效解决滁州市快递车辆进城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难的问题。滁州局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工作,加快政策落实,做好快递车辆证的管理与服务,促进全市快递服务水平提升。

分享到:
上一篇:河南局五项举措部署推进快递业务旺季保障工作 下一篇:海南局积极推进地方分志邮政篇编纂工作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