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邮政、快递企业非机动车在市区的通行管理,日前,安徽宣城市邮政管理局与市交警支队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宣城市邮政、快递非机动车管理的通知》,对保障车辆通行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邮政、快递企业投递服务用非机动车确需进入市区禁行区域行驶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统一向市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通行手续,经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行驶。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邮政、快递企业投递服务用非机动车进入市区禁行区域行驶通行手续实行总量控制。邮政、快递企业投递服务用非机动车应统一车身颜色,并按要求喷涂统一的、便于识别的外观标识。
为加快推进政策落实,宣城局又出台了《宣城市邮政、快递非机动车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邮政、快递非机动车可以办理市区禁行区域行驶通行手续,发放统一标示编号证。获得统一标示编号证的快递非机动车按照限时规定,可以在禁行路段行驶。《实施细则》还明确了统一标示编号证的申请条件、审核程序及证件管理等事项。
此前,宣城局与市交警支队召开专题协调会,商定根据“规范管理,总量控制,标示统一,协调有序”的原则,制定邮政、快递非机动车市区通行办法,共同解决市区通行问题。市局还组织了全市邮政、快递企业座谈会,就快递非机动车市区通行办法相关细节,广泛听取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宣城局表示,下一步将深化与市交警支队的沟通协调,迅速落实邮政、快递企业非机动车市内通行办理手续,同时,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解决企业非机动车投保,切实保障投递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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