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嘉峪关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保障快递企业服务车辆便捷通行的通知》。
《关于保障快递企业服务车辆便捷通行的通知》内容规定:
一是,凡从事邮政、快递服务的机动车辆,经邮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快递车辆专用通行证。
二是,12座(含)以下载客汽车,证件齐全,符合安全要求的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办理驾驶证、行驶证、强制保险手续,符合装载规定,不得超标)配送快件的车辆,不以违反规定载货和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由查处。
三是,快递车辆在交警的统一指挥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行或临时停车。
四是,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递车辆,可按照规定协商处理。
同时,嘉峪关局与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办理程序、要求等方面达成一致,保障快递车辆便捷通行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