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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市局联合工商部门出台文件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3-09-25 浏览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制度,促进快递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经过前期沟通协调,山东济南、青岛、德州三市邮政管理局近日分别会同本地工商部门,联合下发了规范经营快递业务企业许可审批和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对已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快递经营的,分支机构凭企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即可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对在分公司层级下设立经营快递业务的营业网点作为分支机构的,只要网点处于快递企业总部经营地域范围内,即可根据书面授权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性网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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