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邮政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落实收寄验视制度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邮政行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专项整治活动。
《通知》要求各市局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要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联合检查、明察暗访、调取监控录像记录等多种方式,重点检查邮政、快递企业是否在用户在场的情况下,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核实是否属于国家禁限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等;重点检查依照国家规定需要用户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邮政、快递企业是否要求用户提供凭证原件,并进行严格核对;用户拒绝按规定配合完成验视工作时,邮政、快递企业是否坚决不予收寄等。对于检查中发现邮政、快递企业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或者违规收寄禁寄物品的,经查证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是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实行加盖收寄验视章,明确责任管理措施,坚决将禁寄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
三是要加强与公安、海关等相关部门的合作,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配合机制,发挥合力作用,共同推动和保障收寄验视制度常态化。
四是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配合做好收寄验视、运单填写等工作,共同维护寄递渠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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