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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局联合市公安局通知要求保障快递车辆便捷通行
来源:辽宁省邮政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01-16 浏览数:

  为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邮政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解决快递车辆进城通行,近日,辽宁大连市邮政管理局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快递车辆通行保障的通知》,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共同对快递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保障车辆便捷通行。

 

  《通知》规定,各快递企业每年向市邮政管理局提交快递车辆通行证申请,如实填报车辆相关信息。市邮政管理局对快递企业运输车辆的使用用途、营运范围、隶属企业、车辆所有权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对审核合格的车辆统一喷涂快递车辆标识,并将车辆信息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审核,结合城市道路通行状况,确定核发快递车辆通行证的数量后,再发放给快递企业。

 

  同时,为响应市政府发展绿色交通号召,使用带有快递统一标识的纯电动机动车辆优先发放通行证。

 

  此前,大连局向副市长张亚东进行专项汇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进解决快递车辆通行,最终《通知》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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