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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局出台实施办法规范快递运单集中销毁
来源:江西省邮政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06-25 浏览数: 标签: 实施办法 运单 快递

  近日,江西南昌市邮政管理局制订出台了《南昌市快递运单集中销毁监管实施办法(暂行)》,进一步加强寄递服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实施办法》对实物或电子数据等形式的快递运单存管提出了要求,规定保存期超过一年的实物运单应在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定时回收、定点销毁、事后监督”的原则,由快递企业委托第三方集中销毁。《实施办法》还规范了销毁流程、销毁周期、销毁记录以及销毁监督等,要求各快递企业与销毁单位签订快递面单集中销毁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南昌局表示,下一步将与快递企业签订寄递服务信息安全责任书,明确企业信息安全管理的内容、培训、制度、保障等,建立信息安全责任制。此外,快递企业要与企业员工签订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信息安全保密义务。

 

  目前,《实施办法》已下发至全市各快递企业。下一步,市局将按照《办法》要求落实快递运单集中统一销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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