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丽水市邮政、快递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措施,近日,浙江丽水市邮政管理局出台文件,要求各企业至少委任1名熟悉安全生产工作的员工担任安全员,规模较大的企业要求委任2名,协助企业负责人做好本企业寄递渠道安全保障工作。为方便企业实际操作,文件还明确了安全员的具体工作职责。
丽水局要求,安全员人选应符合“从事寄递工作2年(含)以上,工作责任心强,熟悉企业内部管理流程和安全生产要素,掌握本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条件。
丽水局要求,各企业要加强对安全员的教育培训,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切实发挥安全员的安全监管作用,全面强化寄递渠道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