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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快递潜规则说不 消费者可找邮政部门、消协、工商撑腰
来源:昆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4-09-18 浏览数: 标签: 快递,潜规则,消费者

  记者郭曼报道昆明市消费者协会近期频频接到大量针对快递服务的投诉,快递交运物品丢失、掉包、短缺、破损等问题,使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昨日,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寄快递时不要一味追求低价快递费,最好选择证照齐全的大公司。

 

  王女士曾通过网购给在外地朋友购买了一个旅行箱,当做送给朋友出游的礼物,原本一周左右就能收到的快递,过了1个半月朋友还未收到,查询多次都是“还在路上”。王女士根据快递号查询,货物一直在各个站点辗转,最终没能赶在朋友出行前送到,王女士的一番心意也打了水漂。

 

  市消协介绍,快递业务迅猛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因其服务质量和水平参差不齐,存在着各种问题,当纠纷发生时,有的快递公司往往采取推卸责任的态度,或设置“霸王条款”减少赔偿责任,使消费者难以挽回损失。市消协提醒,在快递物品应当场指出,并在快递单备注栏中注明有关事项,清晰填写快递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位、价格、金额、时间、取货方式等,在快递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时,应尽量选择保价投递,明确违约责任,并妥善保管有关单据,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在接受快递服务时,应先验货再签收,快递业存在的“先签字后验货”的潜规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收货时,有权利对商品进行验货,确认商品完好无损再签名。另外,《<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规定,用户向快递服务组织投诉后30个工作日未作出答复的,或对快递服务组织处理和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因此,当消费者使用快递服务时发生送递迟缓、货物破损或丢失等情况时,应及时与快递公司沟通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涉及“霸王条款”、服务合同违约或发现快递公司有其它违法经营行为的,可以拨打工商局“12315”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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