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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天然气管道“受伤” 管道沿线施工要先申请
来源:十堰晚报 发布时间:2013-05-11 浏览数: 标签: 天然气管道 管道沿线施工 申请

  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委获悉,十堰《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实施。

 

  近年来,随着十堰天然气工程对接入户工程的快速推进,城区天然气管道设施迅速发展,目前城区天然气供气管网总长269公里。天然气的对接使更多的天然气管道互通,一旦发生管道损毁天然气泄漏,极易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此,十堰出台《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明确管道保护单位的责任分工、天然气管道的沿线建设和施工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禁止各种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依据该办法,今后一切对天然气管道安全有影响的施工行为都要先向天然气管道保护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在管道运营单位人员现场指导下,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地域范围内,禁止种植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禁止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房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管道运营单位、公安机关或天然气管道保护的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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