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物流通道 >  管道
哈萨克斯坦同意俄罗斯管道过境向中国出口石油
来源:中国管道商务网 发布时间:2014-06-27 浏览数: 标签: 过境 哈萨克斯坦 中国

  哈萨克斯坦议会上院26日批准关于俄罗斯通过哈萨克斯坦境内向中国出口石油的合作协议。

 

  该协议对俄罗斯指定具体企业经哈萨克斯坦境内输油管道每年向中国出口700万吨石油的各种条件作出规定。在该协议框架下,俄罗斯将指定企业每年通过哈境内石油管道向中国出口700万吨石油,该企业有权使用鄂木斯克(俄罗斯)-阿塔苏(哈萨克斯坦)-阿拉山口(中国)石油管道向中国出口石油。

 

  在双方能力许可的情况下,今后俄罗斯有可能通过该管道将其出口中国的石油增加至每年1000万吨,但俄哈双方另需签署附加协议。根据协议,哈萨克斯坦有权对经过其境内管道向中国出口的俄罗斯石油征收过境费用。

 

  去年12月,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访问俄罗斯期间,哈俄两国签署了上述协议。作为俄罗斯政府指定的供油企业,俄罗斯石油公司去年已同哈萨克斯坦石油天然气公司和哈萨克斯坦石油运输公司就俄石油过境哈境内管道向中国出口石油进行了协商并达成初步协议。本月早些时候,哈萨克斯坦议会下院已批准上述协议。在哈议会上下院都批准上述协议后,协议将递交哈总统批准。哈总统签字后协议即可生效。

分享到:
上一篇:河南开封县开展油气输送管线排查整治行动 下一篇:墨西哥5月石油产量下降 日均减少2万桶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