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交通运输厅与宁夏邮政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资源共享、相互代办业务以及农村物流等方面扩大合作范围和规模,形成更具效率的运作模式。
根据协议,宁夏邮政公司可在城市和农村邮政营业网点为全区交通运输企业代售长途及城际客票,并在乡镇和城市网点明显位置公布客运信息和相关规定,实现客运查询系统、邮政查询系统、路况查询系统的连接并互相公布各方公开信息。交通运输企业将积极协助邮政企业在长途客运站点和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加载邮政便民服务项目,开办代收代缴燃气费、电费、税费等邮政代理业务。同时,邮政企业将利用已建成的城市一卡通平台和发行的城市通卡,开发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应用系统(ETC和MTC),实现高速公路收费支付功能,并在全区邮政储蓄网点及ATM机等自助设备上办理充值、转账及查询服务。
此外,依托交通运输行业拥有的乡镇交管所资源和客货运输资源,邮政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直销网点加盟、代理、租赁等多种形式,在县乡两级农资配送中心建设、农产品进城运输、小件快递以及分销商品捎带等方面进行合作。同时,可利用乡镇交管所等交通设施有偿建立邮政仓储场地或小型物流集散中心,促进农村物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