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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电价格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3-05-20 浏览数: 标签: 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电价格

  近日,省政府网站发布《四川省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工作方案》,要求切实降低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用水用电费用,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加强金融电信等重点行业价格和收费监管等,确保我省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方案对降低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全环节的费用、提高流通效率作出详细规定。在四川电网直接供电区域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冻库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标准;规模化生猪、蔬菜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水,在已简化用水价格分类的地区,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规模化生猪、蔬菜生产用水与农业用水同价。以上电价、水价政策,要在2013年6月30日前执行到位。各地要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一律免收高速公路、普通收费公路、桥梁和隧道车辆通行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主要农副产品在批发、销售环节的价格信息采集工作,增强从“菜园子”到“菜篮子”完整的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能力。

 

  此外,方案还要求加强重点行业价格和收费监管,改善金融服务环境,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规范电信经营者价格行为;强化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监管,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针对市场普遍反映强烈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方案要求落实财税政策、保障必要的流通行业用地、便利物流配送,切实解决配送货车“最后一公里”中转难、进城难、停靠难等问题,降低配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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