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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利好下河北省物流业意外遭遇“加税”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3-09-10 浏览数: 标签: 营改增 利好 河北省物流业 加税

  “营改增”试点在河北省推开已经有一个月,不少企业都已经尝到了甜头,但部分行业税负却不降反升。尤其是物流运输企业,由于抵扣项目不足,企业税负出现明显上升,一些业务单一的物流运输企业表示压力较大。

 

  进程 涉及冀4万多纳税人 2012年1月1日:作为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大举措,“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率先启动试点,后试点地区扩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湖北、广东、深圳等12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2013年4月:国务院今年4月份决定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3年8月1日起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部分现代服务业适当扩围纳入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据测算,全部试点地区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2013年8月1日: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河北省“营改增”试点8月1日如期成功上线。经国、地税联合确认,河北省共有45009户纳税人被列入“营改增”试点,其中交通运输业17906户,部分现代服务业27103户。实际上,“营改增”后,纳税人纳税时可以抵扣税法规定的进项税额,减少了重复纳税环节,大部分试点纳税人税收负担将会降低。尤其是小规模纳税人广泛由3%-5%的营业税率改为3%的增值税率,税负会明显降落。

 

  2013年9月2日:9月2日起,河北省45009户“营改增”纳税人开始在国税部门进行增值税申报纳税。

 

  现象 试点满月有人欢喜有人愁 “营改增试点之后我们测算过税负变化,根据我们去年的营收情况,改增值税之后每年我们可以减少税负近3万元。”对于“营改增”试行满月之后的企业运营情况,石家庄一家广告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刘女士对记者表示,“最重要的是改革之后我们行业可以拿增值税票进行相应的抵扣,这直接减少了税负。”

 

    不过一个月以来刘女士发现一个操作层面的问题是,其广告公司的一些合作伙伴多是小企业,有的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这里面有一个宣传认知的过程,很多企业对营改增还不太了解。”

 

    但并不是所有企业都高兴的起来。正如营改增试点推开之前所预期的一样,由于税率由此前的3%改为11%,交通运输行业的税负在营改增之后出现明显的上涨。

 

  河北好望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从最近一个月来看,营改增之后企业的成本增加还不是非常明显,但是由于抵扣项目不足,未来企业税负压力还是比较大。

 

  记者得到的一份该公司关于营改增之后的税负测算非常直观的体现了企业在税改前后的税负水平变化。

 

  据测算,河北快运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8亿元,缴纳营业税323万元。经测算营改增后,自有车收入税负为6.77%,比原营业税制下的3.36%增加了3.41%,增加税金192万元;挂靠车及外包车收入因无法取得抵扣票,税负将增加7.7%,增加税金403万元。

 

  按照这一测算结果,营改增之后,该企业的年税负增加幅度超过184%。

 

  原因:抵扣不足是税负增加主因 河北快运在报告中认为,营改增之后对于企业来说存在几个操作层面的问题,一是固定资产价值较大,使用年限长,营改增之前购置的资产进项税不能进行抵扣,会影响税负增加。二是由于货运业务运作线路长、线路不固定,车辆在外埠加油、修理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成本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三是下属分子公司大部分不满足一般纳税人认定要求,只能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简易计税法,但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联运和分包业务会产生重复纳税。四是外包车辆运费无法取得可抵扣发票。

 

  这也是记者走访部分交通运输物流企业,企业反映普遍存在的几个问题。

 

  河北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副会长霍振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尚没有对整个行业税负变化情况的统计,但从整个行业的情况来看,一些复合型企业,业务涉及贸易、物流、仓储等企业受营改增的影响相对较小。而一些单纯经营物流业务的企业影响则很大。“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抵扣数太小,不足以抵扣增加的税负成本。”霍振克表示,物流企业的人工成本大概占据总成本的35%左右,这部分成本无法进行抵扣;油料费、修理费和路桥费占企业成本的25%—35%,由于种种原因也不能抵扣。二者相加企业近60%的成本无法找到抵扣项目,因此税负由3%提高到11%,企业的成本压力可想而知。

 

  早在6月份,由河北省现代物流协会主办的河北省物流企业“营改增”实务培训班在石家庄市举行。这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物流企业如何根据“营改增”政策以及现行营业税政策、增值税政策所赋予的权利,降低税收成本。

 

  7月份,河北省现代物流协会专门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了对“营改增”试点物流企业实行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建议。

 

  政府补贴支持国内已有先例,以深圳为例,自201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来,深圳已有众多试点企业尝到了税改的甜头,大部分企业税负得到减轻,但也有部分行业的少数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升。根据国家“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的税制改革原则,深圳国税局对这些企业实行财政扶持政策。据统计,深圳财政扶持资金系统自今年4月1日上线以来,截至目前,深圳市国税局共受理营改增试点财政扶持企业申请674家,核定营改增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资金达1.12亿元。

 

  河北省现代物流协会副会长崔宇秋对记者表示,上述建议已经得到了省政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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