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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冰自由贸易协定将实施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02-12 浏览数: 标签: 贸易

  目前中国与冰岛双方均已完成各自国内程序,中冰自由贸易协定有望于今年下半年正式实施。

 

  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负责人11日就冰岛议会日前审议通过中冰自由贸易协定表示欢迎,并称作为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中冰自贸协定不但将有力推动双边经贸关系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中冰关系的长远发展注入巨大活力,还对深化中欧经贸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这位负责人表示,2014年商务部将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包括推进中韩、中澳以及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中国—海合会自贸区货物贸易谈判、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进一步扩大开放,释放更多制度红利。

 

  中冰自贸区谈判于2006年12月启动,于2013年1月实质性结束,并于当年4月双方正式签署协定。协定涵盖领域较广,其中,货物贸易方面,双方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按税目数衡量均接近96%,按贸易量衡量均接近100%。

 

  冰岛议会授权政府批准中冰自由贸易协定

 

  冰岛议会29日投票通过决议,授权冰岛政府批准去年4月与中国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冰岛外交部长斯文松对议会投票结果表示欢迎。他说:“我相信这份协定将为冰岛创造巨大的商业机会以及与中国在其他领域合作的机会。”

 

  冰岛经济与财政部长贝内迪克松说,这份协定十分重要,为冰岛打开了一个在未来几十年迅速发展的市场。他呼吁冰岛商人充分利用这份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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