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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获批试点跨境电子商务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4-03-19 浏览数:

  记者昨日从山东省商务厅获悉,国家海关总署已于近日正式批复同意烟台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至此,烟台成为继青岛后我省第二个获批开展该项试点工作的城市。

 

  烟台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新光认为,通过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建设中日韩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烟台市吸引规模以上跨境电商和进出口企业的能力将明显增强,更易于形成产业聚集,带动物流业、金融业等多个产业的发展。与此同时,该项试点还将推动外贸电子商务企业与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有助于提高快件渠道的货物通关效率,缩短物流配送周期,改善烟台进出口货物的通关便利化环境。

 

  对于今后的发展张新光表示,烟台市此前已启动了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和“进出口315”跨境贸易综合服务平台,下一步将出台优惠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培育电子商务成为该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经济支柱产业,同时推动烟台建设成为中日韩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和商品集散中心。

 

  而根据烟台市去年出台的《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该市将还建立涵盖经营主体和电子商务出口全流程的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商务、海关、国税、工商、检验检疫、外汇等部门信息共享,并建设培育一批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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