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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信息化过程中应植入“内控基因”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3-09-24 浏览数: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发布后,各地税务机关以信息化为抓手,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陕西、山东、广东和河南省国税局等单位先后开发的内控软件在基层防范廉政风险、执法风险过程中发挥了一定作用。

 

    当前国税系统内控软件主要以各省国税局开发为主,并针对征管信息系统CTAIS实施防控。CTAIS是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推广的软件,各地不能擅自改动,因此只能在CTAIS之外挂接一个监控系统,这就像防洪时不去加固江河大堤和堵塞漏洞,而是在大堤外围再建一道拦洪坝。

 

    经过长期建设,国税系统从税收执法到内部行政管理都实现了信息化,税务人员日常工作离不开各种软件。这些税务软件既是代替手工操作的工具,又是各项政策规定的载体,抓内控机制建设就要从各类税务软件抓起。为了让税务人员远离风险,就必须在他们操作的软件中植入“内控基因”,使之获得先天的风险免疫力。当税务软件都具有内控基因,基层税务部门就多了一道抵御风险的坚强盾牌。

 

    为此,首先需要抓住两个环节:

 

    抓需求编写环节。新开发税务软件的业务需求必须遵循统一的内控规范,要将内控要求转化为具体的业务需求;要在软件中设计相应的内控功能。让每个新软件都成为植入了内控基因的“优生宝宝”。

 

    抓软件评审环节。准备上线运行的软件必须通过内控性能评审,让产品准确无误地体现内控需求。只有具备内控功能的软件才能够交付使用。

 

    此外还应做好三项工作:

 

    发布内控规范。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尽快组织人员制定并以文件形式发布,以指导各地工作开展,作为编写业务需求以及软件评审的依据。

 

    分级联席评审。建议各级单位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成立评审小组,共同对本级开发软件的内控性能进行评审。

 

    完善现有软件。建议各级单位依据内控规范对现有税务软件逐一排查,按照风险程度高低以及内控功能缺失情况制订修改计划,并逐步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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