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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建设试点示范地区确定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3-09-25 浏览数: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发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各地开展了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试点示范的组织、申报和准备工作。

 

    日前,工信部经研究确定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等18个省级地方和北京市海淀区等59个市(县、区)作为首批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建设和应用试点示范地区。

 

    鼓励地方在现有基础上建设集中统一的区域性电子政务云平台,支撑各部门业务应用发展,防止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促进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增强电子政务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电子政务朝集约、高效、安全和服务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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