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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息化促全面司法公开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3-10-12 浏览数:

  “以信息化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大力推进信息化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及司法审判管理、司法人事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日前,在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

 

  2009年12月,最高法出台了《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文件奠定了司法公开的基本框架。文件提出,要“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在上述会议上,周强再度提及“六个公开”。

 

  文书公开已有突破。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开始实施。根据暂行办法,最高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原则应在网上公开。

 

  近来王书金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的庭审直播也为庭审公开添加了现实“注脚”。

 

  “全方位促进司法公开,尤其是裁判文书公开,能够抑制司法腐败。司法公开也是司法制度顶层设计中的重要部分。”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周汉华说。

 

  新一轮司法改革正在酝酿之中,最高法的频频举动,隐隐昭示了以“司法公开”为抓手的司改脉络,以公开对接民意,促进监督。

 

  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正式开通“院长信箱”,用户可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者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至yzxx@court.gov.cn。

 

  除此之外,最高法颁布出台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于本月初正式生效。

 

  根据最高法官网介绍,“失信者黑名单”主要依托于全国统一的名单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将专门建立一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平台,不需要密码,任何公民都可以进行查询。目前,平台尚在建设中。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后,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

 

  未来5年,为进一步提升司法信息化,周强在会上提出三点要求:

 

  要着力推进“阳光司法”,在依照法律规定和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各方面的司法公开。

 

  要着力构建面向社会公众的司法公开信息平台,将信息平台建设作为服务社会、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

 

  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做法,推进完善司法公开的各项制度规定。

 

  在谈及司法工作信息化的必要性时,周强表示,人民群众期望的公平正义,不仅应当是实在的、及时的,还应当是可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这要求司法工作必须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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