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在武汉上大学的儿子快递了一台5000元笔记本电脑,10天后,儿子没能收到电脑。由于没有选择保价服务,快递公司只肯按照邮费的2倍赔偿,家住万州区的老李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万州区消委会了解到,快递公司的赔偿行规被否定,快递公司照原价赔了5000多元给失主。
不照原价赔
4月2日,在万州一家公司上班的老李拿到一季度的奖金5000元,刚好在武汉上大学的儿子电脑丢失,同时,儿子的生日马上要到了。老李就拿着奖金给儿子购买了一部5000元的某品牌电脑,老李也开具发票。
当天中午,老李就拿着电脑来到了万州某快递公司。老李给了80元运费。虽然快递的是贵重物品,但老李并未保价。十天后,老李的儿子没收到电脑。
经过调查,快递公司给老李的最终答复是电脑在运输过程中不慎丢失,公司愿意赔偿。老李未选择保价服务,快递公司只肯按照邮费的2倍即160元进行赔偿。老李则坚持要求快递公司照价赔偿,双方争论无果。
无奈,老李找到万州区消委会。
真不照原价赔
经过万州区消委会工作人员了解,电脑是老李从万州一家商场所购有正规发票。老李出具快递公司受理邮件时其保留的存根联,上面显示包裹内容确系笔记本电脑。
快递公司认为,老李签字确认的快递运单格式合同,其背面印制的快递须知第六条规定,未保价快件如发生遗失,按寄件人实际支付寄递费用的两倍赔偿;同时,公司在受理邮件时未对邮件内容进行查验,不清楚邮件是否为电脑。
有理由按原价赔
消委会的工作人员认为,快递公司属于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它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只能在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邮政法》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同时,快递公司应当建立并执行收件验收制度,用户拒绝验视的,应不予收寄。
还有理由按原价赔
此外,快递须知是快递公司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在订立合同时也未就条款内容与老李协商,须知所载的条款完全符合格式条款的定义。按照《合同法》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从事经营活动,在确立合同双方民事权利义务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得随意设置对自身有利而对相对方不利的条款。
快递公司的首要职责是保证将消费者的邮件安全送抵目的地,如果因快递公司的原因造成消费者邮件丢失,其本身便属合同违约,按价赔偿则是快递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故理应照价赔偿。
就此,经万州区消委会的多次调解,快递公司最终同意照价赔偿。
赔偿额度不受资费三倍限制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从事消费维权的贺天强律师称,只按资费标准的两倍赔偿有霸王条款之嫌。原来快递公司对丢失快件的赔偿主要依据《邮政法》47条和59条,一般赔偿消费者资费的3~5倍。
今年3月1日实施的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实际上明确了赔偿额度不受资费三倍的限制,而是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未保价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没有约定的但有保价的按照保价办,没有约定也没有保价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
《合同法》规定: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
因此,消费者一定要将购物小票、发票之类的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