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物流现代化 >  标准化
成都出台机动车环测收费标准 本地车试行期间暂免检测费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3-11-03 浏览数:

  记者11月2日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近日成都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通知,明确成都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简易工况法社会化检测试行收费标准。该标准从12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试行期间成都本地车暂免检测费。

 

  通知要求,机动车尾气排放简易工况法检测必须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5年以内的营运载客汽车,1年检测一次;超过5年的,半年检测一次。10年以内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年检测一次;超过10年的,半年检测一次。6年以内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2年检测一次;超过6年的,1年检测一次;超过15年的,半年检测一次。

 

  机动车环保检测如何收费?通知明确,轻型汽车(最大总质量<3.5吨)40元/车·次;中型汽车(3.5吨≤最大总质量≤10吨)50元/车·次;大型汽车(最大总质量>10吨)70元/车·次。收费主体是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机构。对申请委托成都市车管所安全检验的外地籍机动车辆,按试行收费标准收取检测费。

 

  在标准试行期间,成都辖区内登记注册的机动车将暂免收取环保检测费用。相应免收的费用由成都市政府对各检测机构给予财政专项补贴;对检测不合格需进行复检的车辆,复检费不纳入财政补贴范围。

 

  环保检测不合格的车辆经维修后,必须在同一个检测机构进行复检。首次复检不再收取检测费用;第二次及以上的复检,按试行收费标准的50%收费;因检测机构自身原因导致的复检,免收检测费。

 

  据悉,成都是继南充后,四川省第二个出台机动车环保检验收费标准的市州。

分享到:
上一篇:河池矿机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现场评审 下一篇:质量标准化成为石化调转“利器”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