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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忠付出席《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国标)审查会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4-04-17 浏览数:

  近日,《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国家标准(20091367-T-469)审查会在北京召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忠付出席会议并讲话。

 

  崔忠付对该标准内容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专业的冷链物流服务企业,不仅应具备一般的物流服务能力,更应具备与其经营的冷链物品相匹配的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和温控能力,来实现对冷链物品的储存、装卸、流通加工、包装、搬运、运输、配送等基本功能的组织与管理,进而满足冷链物流服务的需求。本标准作为《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的延伸、细化和补充,正是要评估物流企业的冷链服务能力,验证物流企业冷链服务的基本和必备条件,以作为市场寻找冷链物流服务供应商的有效依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规避技术风险,节约考查成本。

 

崔忠付出席《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国标)审查会1.jpg

 

  此外,在会上专家组还听取了标准起草小组对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内容的介绍及征询意见的汇总处理报告,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条逐句的认真审查,一致认为。

 

  一、《冷链物流企业服务条件评估》国家标准(送审稿)在充分借鉴国家冷链物流企业相关法规和 国内外冷链物流评估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吸取了冷链物流行业管理部门、冷链物流流通产 业链上的各类企业、研究机构等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规定了从事农产品、食品冷链服务的物流企业为 满足客户需求所应具备专业的设施设备、信息化监控能力、管理与服务水平等要求,对规范物流企业冷链服 务行为、提高物流企业冷链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标准的编写符合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内 容系统详实、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建议标准名称改为《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

 

  最后,审查组专家一致同意通过对该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具体修改意见,要求起 草小组根据审定会的意见,对标准(送审稿)中有关内容做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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