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雪雾天气,高速公路能见度低于50米须立即采取封路措施。昨天,北京正式公布《雪雾天气人员车辆滞留应急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对雪雾天气中,高速公路、铁路、机场出现的大量车辆人员滞留情况,制定了详尽的应急服务保障措施。
北京地区冬季经常出现较大范围的降雪和大雾天气,并呈现突发性强、时空分布不均、温差变幅大等特点。市区环路、连接线、高速公路、放射线等主要道路,易出现路面结冰、积雪等险情。
这种天气会造成高速公路、进出京航班、火车中断引发大量旅客滞留。
方案确定了高速公路车辆人员滞留和铁路、民航重点场站旅客滞留保障的启动机制,以及服务保障措施和信息发布流程。同时,明确了属地政府在其中的职责和作用,进一步充实了安全、通信、资金等保障措施。
方案提出,雪雾天气下,仅有1条高速公路封路造成车辆人员滞留,应急服务保障由属地区县政府负责;如出现两条及以上高速公路封路造成滞留,则由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其中,当高速公路能见度在500米至50米之间时,应加强警车巡逻,限制车速;能见度低于50米时,应立即采取封路措施,并采取“先封闭入口,再封闭出口”的形式。
因降雪、大雾采取封路措施后,经相关部门会商,符合“因降雪造成高速公路封闭,在12小时内无法完成高速公路铲冰除雪作业”,或“因大雾造成高速公路封路12小时以上或车辆滞留队伍达到10公里后”等条件,可提出启动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
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启动后,原则上实行IP视频会议异地指挥机制。各相关单位和区县主管负责人接受统一指挥调度,参与指挥应急服务保障。如高速公路车道全部被占据无法上路救援,区县政府可在临近地区设立应急服务保障供应点。对持有“北京应急+当天日期”车证标识的运送食品等应急物资车辆,道路权属单位应免费放行。滞留车辆紧急需要油料供给时,在车辆疏散完毕、现场具备加油条件的前提下,市应急办应协调公安消防部门或北京卫戍区调动相关车辆予以支援。
在火车站、机场出现大量滞留旅客,可提供临近的体育场馆或开阔地带作为安置旅客的备用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