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丽水市云和县道路运管局针对该县货运物流业发展相对滞后的实际,一方面,在重点扶持万通、华宏两家货运物流龙头企业,为其争取技改扶助资金56万元的同时,积极为符合条件的货运运输经营户办理开业许可,全力推动货运物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加大对道路运输及相关服务场所、客货集散地等的稽查力度,采取源头管理与巡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货运“黑车”,以达到规范货运市场促进货运物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的。
这些年来,货运物流有个不成文的严重违规现象,货车的买家或卖家的接车或送车驾驶员,通常会趁机利用新车为某企业顺便载上一车货物,为自己额外赚点运费。这种做法不仅严重扰乱货运物流市场秩序,而且给道路运输留下严重的安全隐患。
近日,该局便在丽龙高速石塘出入口与53省道交接处查获了一辆“四无”货运车,该车没通过车辆检测、没上牌照、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没对运输的货物投货物险。其实,这是一辆湖南长沙福田汽车厂新出厂的自卸车,该厂委托当事人龙泽健把它送往浙江台州的一家客户,而龙泽健想私自赚点运费,便瞒着厂家,擅自承接永安县伟嘉饲料厂送货业务,非法为其运输一车约7吨的猪饲料到温州平阳的一家客户,并商谈好货物送到平阳后收取1500元的运费。
查获后,当事人龙泽健还有抵触情绪,认为这新车所有手续都具备,并无违规之处,没牌没证是情理之中的事。他还振振有词,空车空跑太浪费了,顺便带点货,还为国家节约资源呢。但是,他忘了最重要的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是不可违犯的,货运无证是违法的。在该局运政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龙泽健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接受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