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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服务区暴利 亟待立法治理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3-03-03 浏览数: 标签: 高速公路 服务区 治理

  媒体近日连续报道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暴利”商品现象,披露了服务区管理和运行的多个盲区。

 

  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经营管理,涉及到交通、工商、物价、公安、卫生、环保等多个职能部门。就这次“暴利商品”现象,工商和物价作为直接的管理部门,曾一度觉得执法依据不足,感到非常棘手。

 

  物价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也称,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商品,市场化竞争程度很低,有变相垄断的嫌疑。但如果要对这种现象进行执法干预,却没有充足的法律依据。

 

  相信每一位开车走高速的朋友大都会有类似的感受: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总有一种“被宰”的感觉。不但环境脏乱服务差,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那里的什么东西都贵得离谱,但也只能无奈接受,因为只此一家,别无他处。而且不仅消费者对此不满,高速公路服务区乱收费也一直是管理部门头疼的事情,但始终屡禁不止。原因何在?记者认为,这固然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但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法治的缺失,缺少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以致有关部门监管起来无所依据,只有干着急的份。所以,亟需出台明确的司法规章对高速公路服务区乱收费的行为进行规范。希望媒体的相关报道能够引起有关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立法,使得相关部门在治理监管高速公路高收费、乱收费行为时可以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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