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京港澳高速(原名京石高速)在收费25年之后,还要再收17年的费用。这条原本应该在2007年停止收费的高速公路从1999年转为经营性收费公路后,收费期延长到了2029年。
这是一个尴尬的消息,京港澳高速还清贷款仍延期收费,这不仅显现出把高速公路当成“印钞机”的冲动,而且凸显了“想收就收”的霸道,只是公众的知情权和社会福利受损事实被故意熟视无睹。当下,有的地方把高速公路当成了买卖来弄,甚至将其弄成了暴利行业,京港澳高速还清贷款仍延期收费就是例证。根据规定,政府还贷公路收取的通行费只能用于偿还贷款、公路养护和相关机构的正常开支等,不允许挪作他用。而且贷款一旦还清应立即停止收费。但京港澳高速通过转让经营权,却达到延长收费的目的。
更离谱的是,记者曾披露,广东河源市江面收费站的一个贷款建设的路桥项目,一年收费649万元,却只还贷31万元,预计全部还完要756年。可以说,当下一些收费公路的贷款、还贷等情况,完全是一笔糊涂账,一些部门在暗箱操作中攫取着许多见不得阳光的利益。如哪条路要还贷?还贷比例是多少?要还多久?这些本应让公众知道的问题,公众却一无所知。缺乏监督、没有限制,无疑纵容了乱收费和不公开现象。对此,我们不但要建立收费公路投资、管理成本监测系统,而且应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在网络上公开所有收费公路的投资情况,定期公开相关的运营与管理成本、收费公路交通流量等资料,使之透明化,还消费者知情权。
实际上,公路收费还有隐含的公益目的。公益性特征决定了收费只能是暂时性的。收费的目的不只是维持建设、经营主体的财务平衡和收取级差效益,更应当站在全社会的立场上,满足和提升整个社会、公众的福利。基于此,京港澳高速还清贷款仍延期收费应有一个负责任的解释,而更多的收费公路,则应以此为契机向社会确证法律法规监管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