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零时起,虎门公路渡口收费车辆车型由现行的按座位、吨位进行分类,调整为按车辆轴(轮)数及车头高度等物理参数进行分类,一至五类车收费标准分别为18元、25元、35元、60元、70元,摩托车收费标准为8元。
此次调整后,除摩托车分类保持不变外,虎门渡口汽车车型分类由现行的按座位、吨位分为1~6类调整为与虎门大桥及全省高速公路一致,按车辆轴(轮)数及车头高度等物理参数分为1~5类。具体车型分类判别方法如下:如果轴数大于3,则为五类车。如果轴数等于3,则为四类车。如果轴数等于2,则进一步判别轮数。
此次调整后,摩托车、原三类汽车收费标准保持不变;原四、五、六类汽车收费标准均大幅下降,最小降幅8%、最大降幅达47%;原一类汽车收费标准上涨6%,原二类汽车收费标准下降11%,其中,少部分车辆因车型分类改变会出现收费标准涨幅较大的情况。整体来看,虎门公路渡口收费水平上涨幅度约5.5%。